涂料科技知識:童裝的化學性安全要求
涂料科技知識:1.燃燒性能 紡織品的燃燒性能是指織物在空氣中燃燒的狀態和所表現出來的物理化學性能,一般可用續燃時間、陰燃時間、毀損長度來描述燃燒狀態,或者通過極限氧指數(維持織物燃燒的低氧氣百分比濃度)來表征。織物的起燃時間越長、續燃時間越短就越有利于接觸者及時擺脫起燃物品對人體的傷害,并在火場中對人體有短暫的防護作用,可以為人類躲避燒傷和逃生爭取更多的時間。因此,紡織品的燃燒性能是影響人生安全的重要指標。 目前,對于童裝燃燒性能的安全要求,大多數國家特別是美國是以技術法規形式要求的。16CFRPart1615《兒童睡衣(0-6X)可燃性標準》及16CFRPart1616《兒童睡衣(7-14)可燃性標準》針對兒童睡衣提出了嚴格的要求,要求兒童織物經垂直法實驗后,平均毀損長度不超過17.8cm,單個試樣不超過25.4cm。歐盟的成員國荷蘭的《睡衣防火法規》對兒童睡衣的可燃性作出規定,測試應符合NEN1722,測試線在17秒內不應融化,滴落的溶液在17秒內不應引燃過濾濾紙。 燃燒性能方面,我國確實還存在較大差距,大多數標準適用于裝飾、交通工具或者防護服。在服裝方面,FZ/T81001-2007《睡衣套》對服裝的燃燒性能有規定,標準要求用45°角測試織物洗滌前后的燃燒性能,無絨面紡織品的正常可燃性的織物燃燒時間不小于3.5秒,有絨面紡織品不小于7秒。2.禁用化學物質 禁用化學物質也叫有害物質,主要是紡織品生產過程(主要是包括原料、染色、整理、水洗等)使用了有毒有害的殘留物質。當這些物質達到一定量時,會對終消費者的皮膚甚至生命健康造成危害。這些物質包括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致染料、致敏染料、PVC增塑劑、重金屬、有機氯載體、多氯聯苯、揮發性物質釋放、含氯苯酚、有機錫化合物、殺蟲劑、抗菌整理、阻燃整理等。 有害物質的限量近年來受到各國重視,歐盟的REACH法規,Oeko—TexStandard100以及其他一些技術法規對以上有害物質都有嚴格的限制。2008年生效的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對童裝的有害物質也有嚴格的要求,主要規定如下:限制12歲以下兒童服裝及服裝附件表面涂層含鉛量的上限;限制兒童服裝各類鄰苯二甲酸酯的濃度等。我國對兒童服裝有害物質的規定主要參照歐美等發達國家,主要涉及的標準有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T18885-2009《生態紡織品技術要求》,FZ/T81014-2008《幼兒服裝》,GB/T22282-2008《紡織纖維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 GB18401-2003是所有紡織服裝必須達到的國家強制性的低技術指標,其中規定了幼兒(2周歲以內)服裝、直接接觸皮膚類的服裝以及非直接接觸皮膚類服裝的安全技術要求,包括甲醛,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有害物質的技術要求。 GB/T18885-2009規定了生態紡織品中的有害物質的限量,除了GB18401有規定的項目外還包括致染料、致敏染料、PVC增塑劑、可萃取重金屬、有機氯載體、揮發性物質釋放、含氯酚、有機錫化合物、殺蟲劑、抗菌整理、阻燃整理等安全要求。 FZ/T81014-2008中對幼兒服裝中可萃取重金屬做了嚴格的規定,對汞、鉻、鉛、砷、銅的允許含量進行了限制,并將其列為強制性指標。 GB/T22282-2008主要是針對各類合成或天然纖維可能會含有相應的有害物質進行了相應限量,是我國部對紡織工業原料中有害物質提出限量要求的安全標準,從源頭對紡織品的安全進行控制,是中國標準化工作的一大進步。該標準對腈綸中的丙烯腈,聚酯纖維中的銻,聚丙烯纖維中的鉛,氨綸中的有機錫化合物,再生纖維素中的有機鹵化物,天然植物纖維中的殺蟲劑,天然蛋白纖維中的殺蟲劑提出了限量要求。為紡織原料的選購和質量控制提出了安全技術指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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