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指導特醫食品企業規范標識,引導醫生、臨床營養師和消費者科學合理使用特醫食品,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于2022年12月20日發布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標識指南》(以下簡稱《標識指南》),對特醫食品標簽標識進行了詳細要求,還首次發布了特醫食品專屬標志——小藍花,從此,特醫食品有了專屬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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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藍花,特醫食品專屬標志
“小藍花”由四葉草和兩片手托葉組成,應在產品最小銷售包裝的標簽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上標注。有專家認為小藍花寓意著傳遞愛心、守護健康、凝聚力量,突出特醫食品營養支持特殊疾病狀態人群的特性,便于消費者識別。
特醫食品專屬標志“小藍花”的使用,為特醫食品的定位、使用、認識提供了“身份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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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識指南》有什么規定?
特醫食品標識是指印刷、粘貼、標注或者隨附于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單元的包裝上的所有內容,標識包括標簽和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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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面內容
注:上圖僅為展示標簽內容使用,具體排版設計不作為參考。
特醫食品標簽的主要展示版面應當標示產品名稱、特醫食品標志、凈含量(規格)、注冊號、適用人群,“請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的指導下使用”提示語,可標示產品口味(如香草味等),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且不會使消費者誤解的圖形,也可在主要展示版面的邊角標示已注冊商標,不得標示其他內容。
產品名稱和類別
產品名稱=商品名稱+通用名稱。
每個產品只能有一個產品名稱,且商品名稱不應與已批準的特醫食品、保健食品、藥品的商品名稱相同。
產品類別按照GB29922和GB265596規定的產品類別進行標注。
小藍花標識
特醫食品專屬標志位于銷售包裝標簽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主要展示版面方向同文字方向。
凈含量和規格
單件預先定量的預包裝食品:凈含量:500g
同一預包裝內含有多個單件預先定量的預包裝食品:凈含量:300g(30g×10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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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標識要求
除了主板面要求外,還有其他標識要求:
配料表
1、配料表中各種配料的名稱應當按照相應標準、有關規定標示具體名稱。
2、如果某種配料是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其他配料構成的復合配料(不包括復配食品添加劑),應在配料表中標示復合配料的名稱,隨后將復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號內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標示。
3、加入量小于產品總量25%的復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劑,若符合GB 2760規定的帶入原則且在最終產品中不起工藝作用的,不需要標示,但復合配料中在終產品起工藝作用的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
4、產品配方中加入量不超過2%的配料,按照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生素、礦物質、可選擇性成分、其他成分(如葉黃素)、食品添加劑、其他配料(如可食用菌種)的順序標示,其中維生素、礦物質等按照營養成分表中的順序排列。
營養成分表
營養成分表以“方框表”的形式標示。
粉狀:標示每100g和每100kJ產品中的能量(kJ)、營養素和可選擇性成分的含量,也可同時標示每100kcal產品的量;還可標示每100mL標準沖調液的能量(kJ)、營養素和可選擇性成分的含量。
液態:標示每100mL和每100kJ產品中的能量(kJ)、營養素和可選擇性成分的含量,也可同時標示每100kcal產品的含量;
當選擇性標示每份產品時,應標明每份產品的能量 (kJ)、營養素和可選擇成分的含量。
食用方法和食用量
食用方法和食用量應標示“食用方法和食用量應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根據適用人群的年齡、體重和醫學狀況等綜合確定”或類似表述;
根據產品特性和適用人群,對沖調量、沖調方式、攝入途徑(例如,口服或管飼)進行標示,可選擇性對產品維持的溫度、服用速度、沖調后產品保存方式等內容進行描述。
警示說明和注意事項
應在醒目位置標示
“請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使用”
“不適用于非目標人群使用”
“本品禁止用于腸外營養支持和靜脈注射”
“配制不當和使用不當可能引起XX危害”;
選擇性地標注
“嚴禁XX人群使用或XX疾病狀態下人群使用”
“產品使用后可能引起不耐受(不適)”
“XX人群使用可能引起健康危害”
“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單獨食用”
“不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
“使用期間應避免細菌污染”
“管飼系統應當正確使用”
“包裝不能用于微波加熱”等注意事項。
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的標簽和說明書應對所開展的臨床試驗進行概括性描述:臨床試驗研究目的、臨床試驗設計、觀察人群、樣本量等。
“特醫食品,請認準小藍花”,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特醫食品時,要注意查看產品包裝上是否有這個小藍花標識,以確保自己購買到的是安全、有效、合法的產品。同時,還要求消費者購買時學會看標簽,多查看標簽內容,謹防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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