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下幾點來把握加盟連鎖的本質
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采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連鎖店的形式可以包括以下的行業,好像從批發、零售等,以至飲食及服務行業都可以以連鎖式策略經營。
在全球中,麥當勞、漢堡王、必勝客、吉野家等是全球知名的連鎖快餐店。另外7-11是全球大的連鎖便利店。此外,家樂福、HMV、玩具反斗城等亦是全球較知名的連鎖銷售店。
在香港,一些較知名的連鎖式超級市場有百佳及惠康,屈臣氏及萬寧是香港知名的連鎖式保健及美容專門店。另外連鎖式百貨公司包括馬莎百貨、吉之島等。OK便利店是香港里知名的便利店。另外大家樂、大快活、美心快餐則為較為知名的本地連鎖快餐店。優の良品、零食物語等店鋪是在香港知名的零食連鎖專賣店。此外,在香港亦都有一些集團以連鎖式酒樓經營。
在2004年,全球大的零售連鎖店沃爾瑪是世界上總銷售量大的公司。
用形象的比喻來說,連鎖經營好比是一位母親,她有三個兒子,一個叫直營連鎖;一個叫自由連鎖;后一個叫特許經營。而特許經營,又名加盟連鎖。
所謂特許,指的是由一個公司來做總部,大批中、小合作商人在獨立經營的前提下,加盟做分店。特許總部向加盟者提供經營商品、經驗、品牌、信息等等支持,加盟者以有償的方式購買特許權。與傳統生意不同的是,特許總部對加盟者既有控制力,但又不防礙他們各自的自主性。特許經營比過于松散的自由連鎖合作緊密,但又不像直營連鎖那樣死板。特許經營賺錢的原理在于,通過分工協作,改變了獨立店單兵作戰的被動局面,實現多網點配合作戰,高水平分工。也就提高了市場競爭力,贏得了市場!
根據以上定義,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來把握加盟連鎖的本質:總公司和加盟店是基于合同關系,彼此都是獨立的事業體;加盟店主既非代理人也非從業人員。總公司提供加盟店商標、商品(或勞務)、象征該公司的整體設計及經營技術。加盟店在和總公司同一形象、商譽下,從事銷售同樣的商品或勞務。
對于總公司賦予的權利,加盟店必須投入相對的事業資金,包括加盟費、保證金、管理費等在內的開辦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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