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體量和需求進一步擴大的同時,本土嬰童市場在法規的強化下進一步邁向規范化發展。
日前,國家藥監局網站發布公告,公布兒童化妝品標志“小金盾”,用于標注在兒童化妝品銷售包裝展示面。隨著中國三胎政策的施行,今年以來關于兒童化妝品的各種法規進一步讓母嬰市場趨于規范。
11月30日,第11屆中國化妝品工商腦會議暨2021化妝品報年會在武漢舉行。會上,青蛙王子品牌總監荀書佳帶來關于《新規之下,兒童化妝品市場的挑戰和未來》的演講。
01
兒童化妝品法規為母嬰市場注入強心劑
“三胎政策的落地,將推動我國新出生人口數量上升,為母嬰用品帶來巨大市場增長空間。”荀書佳表示,2020 年新注冊母嬰企業達 96.3 萬家,同比增長47.7%,今年前 5 月新注冊 52.8 萬家,同比增長 110.4% 。
但于此同時,本土兒童護膚品領域亂象不止,問題化妝品層出不窮,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同時,也給本土母嬰品牌的名譽造成嚴重傷害。
荀書佳表示,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發布《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 以及全球兒童化妝品法規《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法規,對兒童化妝品進行全方位的規范和要求。明確除標簽要求以外,其他關于兒童化妝品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標簽標識 。
02
產品宣稱應當有充分依據
監管更加嚴格、全面
新的法規明確規定,化妝品的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宣稱依據包括文獻資料、研究數據或者化妝品宣稱評價試驗結果等。 化妝品宣稱評價的方法應當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能夠滿足化妝品宣稱評價的目的。
荀書佳介紹表示,在兒童化妝品的宣稱方面,在產品宣稱方面,兒童化妝品在產品標簽上會有明顯的提示,如在品名中包含兒童、嬰兒等字眼,產品宣稱專為兒童設計,或直接宣稱適用于兒童 未明示適用于兒童的化妝品,其產品包裝不得以圖案或其他形式顯示或暗示為兒童用化妝品 ,警示用語要求:對于兒童使用的產品,應在產品標簽(含產品說明書)中標注“應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等警示用語 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兒童牙膏也按此規定管理。
此外,在兒童化妝品原料的選擇上,一是應當選用有長期安全使用歷史的化妝品原料,不得使用尚處于監測期的新原料;不允許使用基因技術、納米技術等新技術制備的原料; 不允許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脫毛、除臭、去屑、防脫發、染發、 燙發等為目的的原料; 三是應當從原料的安全、穩定、功能、配伍等方面,結合兒童生理特點,評估所有原料的科學性和必要性,特別是香料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 表面活性劑等原料。
更重要的是,兒童化妝品應當通過安全評估和必要的毒理學試驗進行產 品安全性評價。
與此同時,兒童化妝品的監管更加嚴格,監管渠道也更加全面。因無證生產化妝品,“廈門香普爾”企業被廈門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企業法定代表人被處以罰款并終身禁止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值得一提的是,這也是《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出臺實施后,處罰到個人并終身禁業的化妝品行政處罰案件。
進一步地,《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指出,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依法承擔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管理責任,對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日常檢查,督促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依法履行化 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及本辦法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九條 以免費試用、贈予、兌換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化妝品的,應當依法履行化 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及本辦法規定的化妝品經營者義務。
03
本土嬰童市場的挑戰和未來
“縱觀本土母嬰市場,產品的賣點雷同,產品的成分聚焦明星成分,同質化嚴重。”荀書佳強調,嬰童護理產品的宣傳關鍵詞大多聚焦在行業大詞,缺少品牌屬性,這讓產品賽道變窄。
在荀書佳看來,品牌應該形成品牌自有的產品科研和核心成分護城河。以青蛙王子為例,在牛油果發酵物專利和高分子聚合物、山茶籽油/止癢原料組合、小球藻葉綠素蛋白/海洋生物肽領域,都做到了特色原料的開發和研究。
“需求的變化給了產品誕生的機會,場景的變化給了品牌突破的機會。”荀書佳認為,中國底層的消費邏輯的改變也導致了新消費場景的改變,90后為主的新手“媽媽”,愛嘗新,擁抱國貨 ,更獨立以及更愛自己,這也導致了嬰童洗護領域更加專業和細分,未來也會有更多優秀的本土母嬰品牌在大浪淘沙中存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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