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4日,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信息顯示,在2020年化妝品監督抽檢中,四川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標示為廣州騰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諾必行嬰寶特護膏等3批次化妝品不合格(見附件)。經標示生產企業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調查核實為假冒化妝品。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置。
以上涉及品牌中,“扎眼”的一條莫過于有關“諾必行嬰寶特護膏”的違法情況。
通告所示,生產企業廣州騰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諾必行嬰寶特護膏”(批號:AE0301)被查出含有“酮康唑”違禁物,核實為假冒化妝品。有關生產企業的名稱以及涉事品牌名稱近年來多次在違法名單出現。
相關問題時間表
2019年10月15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廣東省化妝品監督檢查情況通報(2019年第111期)》,廣州騰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因嚴重違反《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已被責令暫停所有化妝品的生產銷售,對企業涉嫌違法違規生產行為依法嚴肅處理。
2020年2月25日,江西省藥監局發布的《江西省2020年第1期化妝品監督抽檢信息公告》顯示,標稱廣州騰躍生物生產的諾必行嬰寶護膚霜(批號:04633)(生產日期/限定使用日期:20170703/20200702)含酮康唑,不符合規定;嬰寶特護膏(批號:A09648生產日期/限定使用日期:20201207)含酮康唑,不符合規定;諾必行嬰寶護膚霜(批號:NBX12286生產日期/限定使用日期:20210905)含恩諾沙星、咪康唑,不符合規定。但騰躍生物否認生產過上述3批次產品。
2020年12月21日,廣西河池市場監管局官網發布《2020年河池化妝品監督抽檢結果通告》顯示,標示廣州騰躍生物生產的諾必行嬰寶特護膏(生產/衛生許可證號:粵妝20170353)含酮康唑、咪康唑,產品質量不合格。
2021年4月7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表》顯示,廣州騰躍生物生產的2批次諾必行嬰寶幼兒特護膏(限用日期分別為20211118、20210405)及1批次諾必行嬰寶護膚霜(限用日期:20221025)經檢驗,含有化妝品禁用物質苯海拉明、克霉唑;廣州騰躍生物生產的1批次金銀花蕾嬰兒護臀膏(生產批號:20171108),經檢驗,含有化妝品禁用物質咪康唑。當事人生產的上述產品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的規定被吊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2021年5月24日,廣東省藥監局公布的又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在廣東省藥監局調查騰躍生物使用化妝品禁用原料生產化妝品一案中,涉案公司向廣東省藥監局供述并提供證據證明涉案產品諾必行嬰寶幼兒特護膏(規格20g/瓶,限用日期:20211118、20210405)和諾必行嬰寶護膚霜(規格:13.5g/支,批號:AD2601)的銷售單價,與廣東省藥監局終調查認定的事實不符,為虛假的產品價格信息。同時,當事人還向廣東省藥監局提供了虛假的產品召回證明材料,嚴重干擾及妨礙了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被處以罰款2萬元。
諾必行官網及天貓銷售情況
諾必行企業官網新信息中2019年8月6日發文顯示,針對2019年諾必行嬰寶特護膏事件,企業回應該批次產品為假冒商品,企業生產同批次產品工廠留樣產品送往國家相關機構檢測,檢測結果均為合格。2019年之后無新聞更新。
截至記者發稿日,諾必行嬰寶特護膏在天貓諾必行母嬰旗艦店以及天貓超市正常在售。
商品描述中系統雖有明顯提示信息,化妝品不能宣稱醫療作用,也沒有治療作用,宣稱治療兒童濕疹等皮膚病的產品不屬于化妝品。但商品描述配圖中仍有濕疹樣圖片展示。
且產品描述中提到的批準文號(實為產品備案編號),在國家藥監局官網顯示已經注銷。
“諾必行”生產商部分變更
在國家藥監局官網查詢“諾必行嬰寶特護膏”,產品備案編號已變更為:粵G妝網備字2020029134,其生產企業為廣州騰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備案日期為2020年3月9日。
在國家藥監局官網查詢“諾必行”,該品牌部分產品生產商已經變更為廣州市雅妝化妝品有限公司(自主生產)。
更換了生產商,“諾必行”到底行不行?消費者還“信不信”?還有待后續監管部門和市場的嚴格檢驗。
當前的市場狀況下,作為消費者,必須擦亮雙眼,時刻關注并警惕不合格及假冒產品的信息。兒童化妝品安全無小事,2021年年初,《中國消費者報》就曾曝光多款寶寶霜添加激素的“大頭娃娃”事件,引起諸多消費者的擔憂。問題產品屢屢曝光,卻屢禁不止。確保幼兒用品的安全性至關重要,這一問題的解決需要相關部門嚴格執法、積極規范市場、打擊違法產品及商家。
近日,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發布了今年“兒童化妝品消費安全認知調研”,明確將針對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單獨立法。期待正式法規盡快出爐,在市場嚴監管之下,非法添加兒童產品必將無可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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