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裝企業檢測不力導致童裝出口頻頻受阻
歐美等市場普遍將童裝作為“兒童用品”進行監管,相關產品技術法規標準日益嚴格,而我國紡服行業“人、設備、管理”這三要素普遍條件不足,客觀上造成相關企業應對法規力不從心。
檢驗檢疫部門在調查中發現,36%的企業表示初步了解產品出口相關要求,而其中近四分之三的企業是通過監管部門等信息源學習得知,企業普遍缺乏學習積極性,僅不足5%的企業因遭遇過質量事件而確認“較完全掌握”,60%的企業反映將“客戶要求”等同于標準法規要求。
根據對寧波主要紡服產區鄞州的調查顯示,近六成企業沒有設計以及對來樣的合格評定能力,只有35%的企業有實施檢測等自控能力,而且大多只能進行色牢度、縮水率等簡單項目的初步控制。另外,產品設計上由客戶主導,生產企業依據來樣或圖紙進行生產,對進口國技術法規和標準了解不足,也容易造成出口服裝質量問題頻發。
對此,專業人士認為,有關部門先要加強兒童服裝的出口監管,將其列為類似中國玩具出口等“兒童用品”進行監管,而不僅僅是屬于“服裝”類別,及時根據國內外形勢動態調整監管措施;其次要引入風險管理機制,逐步探索建立類似于玩具等產品的監管機制,對童裝出口企業實施許可或審核制度,確保相關企業有必要的合同設計評審及開發等過程控制能力,引導企業建立關鍵原輔料的管理制度;第三要加大已有童裝產品標準的推廣及執行力度,深化在童裝物理、化學安全性能方面相關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此外,行業協會應充分做好政策法規的講解及教育工作,促使企業之間、企業與檢測機構之間加強合作。針對當前發達國家的新要求,我國企業如何保衛來之不易的出口童裝市場份額,并進一步鞏固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隨著歐美等國家和地區對童裝安全要求的提高,我出口童裝質量問題不容忽視。個別企業生產的外貿童裝,由于產品設計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可能對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構成威脅的因素,面臨被通報召回或退貨等貿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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