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呼吁:為了健康 應加強幼兒消費品監管力度
幼兒消費品是特殊產品,相對于成人消費品應特別小心。因幼兒的辨別能力、自控能力、自救能力、抵抗能力等各種能力都比較弱,一有閃失就會釀成無法彌補的悲劇,所以幼兒消費品生產商應特別注意自己的產品質量。
近年來,類似的悲劇一再重演,“大頭娃娃”風波未平,“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又起,接著強生、幫寶適、好奇、高露潔等外資知名品牌的嬰兒衛浴產品被曝“含毒”,隨后德國NUK嬰兒爽身粉也被查出含致物,不久前市場上又出現了“皮革奶”。一系列問題頻出的幼兒消費品事件,牽動著眾多家長的心,也沖擊著國內甚至港澳地區的幼兒消費市場。今年春節期間,由于大量內地游客搶購奶粉,導致港澳地區幼兒奶粉供應緊張,有香港立法會議員提出要征收奶粉出口離境稅。這種現象與內地幼兒消費品的質量問題和使用不安全不無關系。一份專門針對幼兒消費市場的3·15年度報告顯示,在眾多幼兒消費領域中,有94.7%的受訪者表示對幼兒食品安全不放心,擔心程度明顯超過其他領域的消費;其次是對幼兒用品(包括用具、護膚品和紙尿褲等)和玩具質量不放心,有49.8%和35.6%的消費者有這樣的反映。
造成幼兒消費市場出現安全性等諸多問題的原因:一是中國幼兒消費市場發展速度太快,由于發展時間短,兒童產業的研發、生產、銷售、服務等各個方面都有欠缺;二是從事幼兒行業的企業發展不夠成熟,企業實力弱,品牌集中度低,市場自我約束和規范能力較弱;三是市場監管力度弱,預警機制不足,縱容了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國家人口計生委資料顯示,從2006年開始,中國進入了第四波人口生育高峰,每年新生兒數量在2000萬左右,中國嬰童經濟以年增長率超過30%的高速度在遞增,按照新生兒出生數量進行累積計算,目前全國0至6歲幼兒數量約1.71億,0至6歲孕嬰童產業市場零售總額高達數千億元,中國已經成為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嬰童產品消費大國。為了促進我國幼兒消費品行業和市場的健康發展,也為了祖國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國家應采取更加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加強對幼兒消費品行業和市場的規范和監管。
為此,特提出建議:
一是國家制定出臺包括幼兒消費品安全保護在內的《消費品安全法》。對涉及消費品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的安全問題,都應納入法案予以充分考慮,尤其對“問題發現機制”、“產品檢測核查”、“權責規范”、“公共安全事件處理”、“責任追究”等要有明確的規定,從法律強制力的角度切實地保護公民尤其是幼兒的健康權、生命權。
二是嚴格行業標準。行業標準要和國際接軌,使我們的制造業與國際處于同一個水平,比如原料乳的收購標準,奶粉的出廠檢驗標準等。同時要提高裝備水平,因為只有好的裝備才能生產出好的產品。
三是建立健全產品召回、退市制度。對存在可能危害幼兒身體健康或者生長發育的幼兒消費品,要明確其召回程序、監督和賠償等的具體規定,尤其要增加對社會公眾的透明度;對企業不主動召回問題產品的,應加大責令召回的處罰成本;造成嚴重后果的,應采取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等方式,予以強制退市。
四是建立幼兒消費品第三方認證和第三方檢測制度。規定所有以6歲或以下兒童為對象的本土或進口產品,須接受第三方權威認證機構和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按照嚴格的評價和檢測程序,對產品質量等進行科學的評價和檢測,以確保幼兒消費品的質量和使用安全。
五是強化行業自律。企業對產品質量有責任,自愿接受社會和媒體的監督,堅決抵制不安全、不環保、不健康的產品,堅決做到質量不合格的原料絕不入廠,質量不合格的產品絕不進入市場。建立企業誠信檔案,保存已登記消費者聯絡資料記錄,并在每件產品附上生產商名稱、聯絡資料、型號名稱及編號、生產日期等,及時公布企業的誠信和社會的評價情況。
六是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工商、質監等部門應健全幼兒消費品的長效和動態監管機制,及時排查危害幼兒健康的劣質消費品,凈化幼兒消費品市場。對因有關職能部門失職、瀆職行為導致消費者權利受損及社會不良影響的,要堅決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讓摻雜使假者不誠信者付出不可挽回的代價,使其不敢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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