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征集擬納入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建議的公告》,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擬納入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建議,充分發揮社會資源科研優勢,鼓勵引導個人、企業、科研機構和社會團體等參與保健食品新功能開發評價,促進高質量產品研發供給。
《公告》附件對保健食品新功能建議及產品注冊申請咨詢和材料提交渠道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說明,公開征集時間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01
加快推動保健食品新功能落地見效
近年來,營養健康市場呈現出高速發展的態勢,市場上品牌眾多,產品種類繁多。庶正康訊科學與法規中心負責人李芃表示,功能聲稱是消費者在選擇購買時的重要參考標準,然而,目前我國允許的食品功能聲稱數量相對較少,尚不能滿足市場需求。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此前曾表示,保健食品新功能評價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食品檢驗機構或臨床試驗機構的驗證評價,原則上必須開展人群試食試驗。市場監管總局將進一步完善保健食品新功能及產品上市前審查和上市后監測全過程監管,確保事前準入放得開,事后監管跟得上、兜得住,不斷提高保健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李芃認為,當前,食品功能聲稱的要求分散在多項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之中,而保健食品盡管建立了功能目錄以及新保健功能的申請路徑,但時至今日尚未能有新功能獲得批準納入目錄。 對此,總局本次也是通過為保健食品新功能建議人提供政策技術咨詢服務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讀和指導幫扶力度,加快推動保健食品新功能及產品盡快落地見效。
02
功能聲稱摸索中前行
很長一段時間,對于如何證實食品的健康聲稱,科學界沒有達成共識。各國根據本國的管理體制、產業情況,以及資源水平、文化理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審評中心專家分析認為,食品和保健食品主要用于提升健康而非治療疾病,其健康效應通常溫和且需長時間顯現。因此,它們的功能證實模型比藥品更為靈活,標準化程度較低。
根據對其他國家管理經驗的分析,一方面,過于嚴格的功能評價要求可能限制創新和產業發展。如,歐盟采用類似于藥品的循證醫學方法來評估食品健康聲稱,被認為設立了一個過高的標準,這可能導致一些產品無法根據適當的科學證據提出功能聲稱,從而抑制食品行業的創新。
另一方面,監管過于寬松、缺乏審查也可能引發科學爭議,并不利于消費者做出理性選擇。如美國的膳食補充劑功能依據存在爭議,而日本的部分功能標示食品的功能文獻綜述方法嚴謹性和報告的科學質量受到質疑。
在我國保健食品審評實踐中亦發現,一些申報產品存在文獻證據質量不高、僅依賴上市前動物試驗或小規模人群試驗來驗證和評價功能,以及上市后人群食用情況分析報告的數據質量低下且缺乏系統完善證據支持等問題。
END
綜上,中國有必要根據自身產業發展狀況和管理資源情況,結合消費者的理解水平,合理確定各類功能的評價要求。進一步完善和細化科學證據的范圍、類型和質量等評價指南,以指導和提高證據的質量還需行業共同努力。
庶正康訊市場智庫認為,我國最先提出營養健康產業概念,國外目前也尚未達到營養健康產業的高度,世界各國都在從不同的發展路徑進行探索。我們非常有信心,中國的營養健康產業會從一個千億級的邊緣化健康消費品行業,蛻變成一個超萬億級的科技型健康服務業態,能像高鐵一樣引領世界。
『參考資料』
司原琦,戎衛華,林子君等.國內外食品及保健食品類似產品功能聲稱管理制度比較研究[J/OL].中國食物與營養:1-10.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促進保健食品行業健康發展的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11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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