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種類,不能代替藥品,不能宣傳疾病治療、預防作用。廣大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人,切勿聽信將保健食品比成“靈丹妙藥”的虛假夸大宣傳。近日,我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了保健食品專項監督檢查。
近日,記者跟隨執法人員來到位于人民路的一家藥房,對藥房里經營的保健食品進行檢查。記者看到該藥房的保健食品單獨擺放在一個貨架上,但是貨架上擺放的“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的提醒標識被產品遮擋,且標識制作的顏色不符合規范。
對此,執法人員要求藥房負責人立即進行整改,并要求藥店要嚴格規范保健食品專區擺放,避免保健食品與藥品混放對消費者造成誤解。
隨后,執法人員又來到附近一家大型連鎖超市,仔細檢查了產品外包裝上有無含有治療疾病的圖形和文字信息等虛假宣傳行為,并要求超市標明保健品專區。
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還對經營負責人和消費者現場普及有關保健食品的常識,“以前區分不清楚保健品和藥品,會被一些夸大的宣傳誤導,認為保健品也可以治病,今天聽到專業人士的講解,對保健食品有了新的認知。”多位市民表示今后會正確對待保健食品。
“購買保健食品,消費者要到證照齊全的正規場所購買,特別要注意有沒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備案證明材料。”譙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專門負責人李曉輝介紹,消費者首先要看產品包裝盒上是否有小藍帽的保健食品標識,是否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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