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管理辦法要求,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在其生產的幼兒配方乳粉上市前,應當按照要求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經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注冊批準)、標簽及食品接觸材料等備案材料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備案 ,并對備案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負責。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上市銷售的幼兒配方乳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和食品接觸材料等事項應當與備案內容一致。
消費者自2020年6月中旬起可以通過登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查詢本市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備案的相關信息。
●敲重點●
備案主體:本市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
備案內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食品接觸材料等
提交材料: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申請有關事項備案,應當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審評機構提交下列材料:1、幼兒配方乳粉備案信息登記表;2、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證書;3、食品原料名稱、質量要求(復配原料要列明各種原料組成)、生產商和供應商名稱等;4、食品添加劑名稱、質量要求(復配食品添加劑要列明各種食品添加劑和輔料組成)、生產商和供應商名稱等;5、所有規格產品標簽樣稿以及開始使用時間段;6、食品接觸材料名稱、質量要求、生產商和供應商名稱等;7、檢驗報告復印件。
實施日期:《辦法》自2020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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