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破除這些就醫頑疾,日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二次審議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提出: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建立藥品全程追溯制度,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用法律的剛性約束維護醫患權益。
從“醫鬧入刑”到多部門聯合懲戒,近年來,國家頻出重拳整治“醫鬧”,但暴力傷醫現象仍難以杜絕。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二次審議稿提出,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是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共場所,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擾亂其秩序。
為了讓群眾用上放心藥,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二審稿專辟一章,對“藥品供應保障”相關問題作出詳細規定。草案二審稿明確,國家提高基本藥物的供給能力,強化基本藥物質量安全監管,確保基本藥物公平可及、合理使用。國家完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建立藥品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藥品研發、生產、流通、使用、評價、監管工作,保障公民用藥安全、有效、可及。
企業生產“良心藥”,藥店不賣“黑心藥”,群眾才能用上“放心藥”。藥品質量安全風險存在于藥品研發、生產、流通、經營、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為此,草案二審稿提出,國家加強對藥品的管理,建立藥品全程追溯制度,保證藥品質量安全。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等問題疫苗案件,暴露出疫苗生產使用等環節監管存在漏洞和風險隱患,引起社會輿論的持續關注。
為了消除公眾心中的疑慮和擔心,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二審稿提出,國家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公民有依法受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權利和義務。用于預防接種的疫苗應當嚴格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生產,符合國家藥品標準,保證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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